【摘要】本文回顾了广州市内几个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在编制和实施。探讨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的新任务,从规划管理的角度,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广州是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有2000多年的建城历史。广州也是中国古代对外贸易的重要港口,城市建设也深受西方影响,广州市政府公布第一批历史文化保护区之中,就有分别代表中国传统历史建筑风貌的耀华大街、西关大屋、昌华大街保护区和体现西式院落式住宅建筑风貌的农林上路历史保护区、新河浦历史保护区。正印证了广州老城区的传统民居布局“富西关,贵东山”之说。这两片传统民居城区遗存了大量保存完好的历史建筑和具有特色的街区格局。在保护规划实施后,该区的保护有了依据,但新的问题也出现了。 | ||
三个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区位示意图 | ||
此外还通过对保护区内的道路系统,市政设施的规划,实现历史保护和城市其他区域的共同发展。或加上对保护区的旅游开发利用的对应策划,来完善保护规划的系统。 1、2规划实施中遇到的新问题 1、2、1规划政策调整对传统民居的影响 过去,由于保护区大都位于老城区的繁华地段,交通等配套设施都相当完善,备受开发商的青睐。写了“拆”字的传统民居曾是老城区的一景。在拆迁的压力下,越来越多居民搬离祖辈居住的传统民居,老城区慢慢呈现老龄化、空心化、贫穷化的趋势。但2004年2月1日颁布实施的《城市紫线管理办法》,把紫线控制引入了保护区规划管理。根据《城市紫线管理办法》规定: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禁止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故对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大面积土地征用和改建都成为了历史。 1、2、2传统民居面临的新问题 随着开发商的离去,传统民居的功能开始回归到居住。笔者在参与编制《新河浦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和《农林上路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的过程中,就目睹了这种变化。一方面,由于没有了开发的压力,传统民居的居民开始重新珍惜自己的房子,愿意在自己的旧房子里居住,并希望在对其进行维修的同时引入现代生活的元素,把传统民居的内部改造成适合现代生活的舒适居所。另一方面,在汽车普及化的现代社会,拥有良好区位及可供停车的院子的独院式民居吸引了有车一族,传统民居的售价也因此水涨船高。故在新河浦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农林上路历史文化保护区等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控制的内容就出现了新的变化。规划管理面临的问题大部分不再是新建房屋的容积率、建筑控高等指标问题,而是引导居民在保持传统民居建筑的历史风貌的前提下对旧民居进行修复和建筑内部的现代化改造,如修补旧围墙,应该体现什么方面的建筑风格;粉刷修复破损的传统民居的外墙,要如何选择材料和色彩等等细节的问题。 2、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2、1对保护主体的确认 保护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历史保护区的建筑风貌和整体格局,其中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是有法律作为依据的。但其余未申报成为文物保护单位但又具有保护价值的传统民居数量也很多,而且从数量的统计表明(见下保护建筑数量统计表),这类传统民居在历史文化保护区中所占比例比相当大,是构成保护区历史风貌的重要元素。 | ||
同时也是以自住为目的的传统民居维修改造的主体。但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具体的管理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以保护规划作为规划管理的依据。 2、2与规划管理的有效衔接 城市规划编制是为规划管理服务的,针对这些实际问题,保护规划的内容和深度有所调整,从着重面的控制具体到建筑的控制,更好地与规划管理衔接。 2、2、1采用“点、块、面”相结合的保护模式进行整体保护,并采用保护建筑图则切实将保护措施落实到每一栋保护建筑,避免以往保护规划地块图则的保护要求落实到建筑时不够具体和有针对性的弊端。 点状保护:普查历史文化保护区全部建筑及周边环境,针对其中的历史保护建筑,为每栋历史保护建筑都划分类别并建立了详细档案,包括现状图则和保护图则两大部分,记录了历史文化保护建筑的现状情况、规划保护和控制要求、整治措施等内容,方便规划管理。同时甄别各项保护要素,并提出各种保护要素的保护要求。 | ||
现状图则 保护图则 | ||
块状保护:根据历史保护价值将历史文化保护区划分不同区域,分别采取不同的规划保护和控制措施。 面状保护:划定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范围和紫线,提出整体保护要求和措施,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整体风貌和特色,针对不同历史保护区的建筑风格作出界定。如广州“西关”地区的传统街区,中式传统建筑为主,主要保护竹筒屋、西关大屋、西式民宅、商业骑楼等极富岭南建筑特色的建筑。在“东山” 地区,则清水红砖墙、民国水刷石、等西洋式风格为主要建筑特色,也是重要的保护要素。 2、2、2采用通则管理规定与个案管理要求结合,便于规划管理和实施,便于保护整体风貌又能突出保护对象的个性特色。 通过详细调查确定保护分区和保护要素,建立保护框架。甄别各项保护要素,将保护要素划分到建筑保护要素、环境保护要素两大类之中,提出每一种保护要素的保护通则规定,同时结合每栋建筑的保护图则(见下图)的个案管理要求,形成完善的保护控制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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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建筑保护要素,将建筑分为文物类、保护类、改善类、保留类、更新类共五类建筑并从建筑整体、外墙饰面、内部空间、屋面和建筑高度等方面提出保护通则规定。对于环境保护要素,主要从街道空间、传统民居布局形式、路网格局、居住环境氛围、建筑围墙、院落绿化、配套停车设施等方面提出保护通则规定。 | ||
2、2、3、保护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效衔接。城市规划的核心内容是对土地开发的控制和管理,所以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也必须兼顾到土地利用规划的部分。而且土地利用规划必须要慎重地编制。要保证历史建筑、传统民居都能尽可能地保存,而且确保其周边的街道空间得到保护。使历史建筑、传统民居有一个展示的“背景”。 参考文献(References): 撰文:江文婕 ——发表于:《建筑与环境》2008年第03期 | ||